化 学 学 院 文 件
湘大化院发〔2014〕1号
化学实验中心实验室仪器使用流程须知
一、预约前的预备
1. 了解基本原理、实验方法和操纵步骤,明确使用仪器目的和测试对样品的要求。
2. 对样品进行必要的前期处理。
3. 查阅或使用其它测试手段获取有关化合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及其它数据,对须提供的样品参数和测试条件,做到心中有数。
二、预约
预处理必须符合要求,提供的样品参数正确,如有隐瞒或不实,按规定处罚。
2.测试条件必须在仪器工作指标以内,超出仪器工作范围的视完整如实填写预约申请单,工作职员验审合格后方有效。
1.样品为分歧格。
3.在场测试和上机操纵的时间由工作职员作出安排。
4.仪器使用人、课题组长(或导师)及工作职员三方签字认可。
三、测试过程
1. 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保持实验室安静,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或饮食。
2. 尊敬工作职员,服从工作职员治理,接受工作职员的正常监视。
3. 送样测试和在场测试者严禁操纵仪器。上机操纵者应严格按实验操纵规程及操纵证使用范围进行实验,仔细操纵、认真思考,实验中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
4. 上机操纵者填写仪器使用记录要求及时、真实、正确、整洁、清楚。
5. 爱护公物,仪器和公用用具和药品用后立即回放原处,遇有仪器损坏应立即报告,检查原因并登记损坏情况,按规定赔偿。
6. 实验中应保持桌面、地面、水槽、仪器整洁。使用完毕应整理仪器及台面。实验室所用仪器、药品不得带出实验室。
7. 留意安全,遵守实验室的安全守则。进进实验室应先熟悉本实验室的水、电开关。若遇事故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并报告工作职员。对违反操纵规程造成事故者,应给予严厉处理。
四、实验结束
1. 送样测试和在场测试者在领取报告时应在工作职员的使用记录上签名。
2. 上机操纵者使用仪器完毕后,应把仪器使用原始记录交给工作职员审阅,工作职员签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分歧格者,应重做或补做。仪器和用具经工作职员检查,如无损坏和缺少,则工作职员签字认可,否则按规定承担责任和赔偿。
3. 如送样人或上机操纵人对测试服务有争议,须及时提交系治理部分帮助协商或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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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三月四日